| 志愿资格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本校修完2学期以上(插班生修完1学期以上)的本科生与修完1学期以上的研究生平均分数3.0 (研究生为4.0)以上要达到对方院校所要求的语言成绩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申请资格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每学期初(2月~3月初与8月~9月初)通过报名资料受理,各个计划的志愿时期可适当地发生调整。如果是假期课程拜访计划的志愿者,应于每年5月底或11月底通过材料提交申请。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申请时间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书(格式)系主任推荐信(格式)学生父母同意书(格式)成绩证明(英文)语言成绩表复印件护照复印件作品集(相应专业)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选拔方法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料审核 / 面试(人品) / 语言能力评价 / 作品集审核(相应专业)综合结果后选拔派遣对象 (最终派遣与否应由对方院校入学许可来确定)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派遣流程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仅限于派遣对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1对方院校志愿材料准备与发送: 各校所需的资料目录和发送期限等均不同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2领取入学许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3申请签证、预约机票等出国准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4参加交流学生入学说明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5出国并在对方院校授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6回国后提交报告,并处理相应学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派遣期间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是交换计划,仅限于1个学期的拜访计划,可学习1个学期或1年。但长期研修拜访计划只允许1个学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