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内容
研修期间
研修地区
- 从国外企业中可以签发实习结业证即学生评价表的机关中自由选择
参与人员
- 学生2名以上 + 责任指导教授(带团教授)自由构成(责任指导教授可检查当地)
支援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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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经费支援(奖学金) : 每位学生的支援金额应由选定委员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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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分认可 : 根据“国外实习学分认证规定”,应参加8周以上的计划,对于结业人员授予“国外实习(3学分)” (但研究生院学生不认可学分)
※ 必须由对方机关签发可以证明实习活动内容及时间的证明
国外就业实习计划选拔
支援对象
支援资格
- 可以开发并运营国外就业实习计划的专业本科或个别教授
选拔方法
- 对于提交申请书的研修计划,以其详细实施计划为基础,经选定委员会的审核,选拔优秀实习计划
国外就业实习计划选定审核基准
- 在一定水平上可以确保安全的国家实施国外实习计划
- 实施实习的国外企业优秀性
- 在国外企业结束实习后是否可签发评价表
- 国外就业实习后可用于实际就业的可能性
- 与专业的连贯性,以及与大学特性化部门的连贯程度
- 含有当地国家签证计划的计划
- 派遣机关是否承担经济支持(住宿、每日津贴、机票等)
- 至少4周以上实习计划
- 是否有事先教育计划
- 除了国外就业实习以外,应杜绝摊贩、旅游、语言研修、纯粹的参观学习等
- 预算执行计划应为实际可执行计划
国外就业实习计划义务事项
- 责任指导教授应通过公正的流程招收和选拔学生
- 参加的学生应为具有奖学金授予资格的在校生,且应事先告知如果未能修完实习计划,应退还奖学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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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学生志愿资格
(1) 可以正常出国的本科、研究生院的在校生
(2) 计划2020年2月毕业的人除外
- 计划结束后应提交报告书(责任指导教授的综合报告与学生个人报告)和成果物(如可以提交)。
- 计划结束后应提交经费结算报告
- 出国前应加入旅游保险
- 以实习计划参加人员为对象实施满意度调查
计划的开展日程
计划的开展日程
推进顺序 |
内容 |
1 |
招收国外就业实习计划参加小组 |
2 |
确定并发表国外就业实习计划 |
3 |
招收并选拔国外就业实习参加人员 |
4 |
国外就业实习参加人员奖学金支付 |
5 |
国外就业实习开展 |
6 |
[结束后] 国外就业实习计划参加人员报告书提交与评价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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